孕期,畸形,胚胎,先兆,多久

提問: 懷孕多久可以做檢查 問題補充: 医师解答: 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 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是一篇關于懷孕 b超的文章,本文由育兒無憂網編輯 keer 根據互聯網資料精心整理而成,僅供您參考,希望本文對您有所幫助。懷孕多久可以做b超?懷孕期間應做幾次b超,是不是b超做得越多越好呢?懷著這些問題,讓我們來看看專家是怎么說的:  現在由于科技的發達和孕期的需要,大家在懷孕期間都要做上幾次B超,到底B超對胎兒有無傷害,什么時間做B超合適,這是大家關注的問題。那么首先我們要了解B超是怎么回事。   從B超原理上分析,B超是超聲傳導,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,是一種聲波傳導,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么傷害。但如果聲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,又聚集很長的時間的話,就會有熱效應,這種熱效應達到一定程度時,可能會對人體組織產生不良的影響,影響細胞內的物質,包括染色體。理論上是高強度的超聲波可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,對組織產生傷害。但事實上,醫學使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,低于94毫瓦/立方厘米,對胎兒是沒有危害的,至今尚沒有B超檢查引起胎兒畸形的報道。目前,各醫院在產科領域中使用的B超檢查對胎兒是安全的。   話雖這樣說,曾有人做過試驗,把準備人工流產的孕婦分成兩組,一組術前做B超后就實行人工流產,一組做完B超過一周再做人工流產。病理發現做過B超的胚胎發生絨毛的充血和水腫,但經過一周后充血和水腫會消失。世界衛生組織提出,在必要時才運用超聲,如無充分的理由,胎兒不應該受到照射。美國超聲機構提出: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。   因此我認為:   早孕做B超應有指征,目的是確定宮外還是宮內妊娠,胚胎是否存活。當發現懷孕后,出現陰道出血或腹痛,為確定胚胎位于宮內妊娠,除外宮外妊娠;或確定是先兆流產或胎兒停止發育,這時需做B超予以鑒別。除此之外不應常規做B超。胎兒在宮內孕5周時一般的B超可以見到胎心搏動。胎兒在宮內的3-8周正值器官分化,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,應減少不必要的外來刺激。   當懷孕到中期,應該通過B超除外胎兒的大體畸形,如先天心臟病、神經管畸形、四肢缺如、先天唇腭裂等等。一般在懷孕22周-26周作較為合適,因為胎兒20周左右時正是大腦突飛猛進的發育時期,過早接受B超可以因為胎兒發育較小,一些組織看不清而白做,不能達到篩查畸形的目的;同時會影響胎兒大腦的發育。   孕晚期在32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,了解胎兒在宮內發育的情況,以及羊水多少,胎兒大小,有無臍帶問題等等,為進一步妊娠給以指導。   孕37周時可以做一次B超,為胎兒做鑒定,發現胎兒發育中存在的問題,如胎盤、臍帶、胎兒等等為分娩做好準備。   但是孕期有些異常情況仍需做B超,如孕期發生陰道出血,醫生要鑒別是前置胎盤?低位胎盤?先兆早產,需要用B超來鑒別;胎兒宮內發育遲緩,需要找原因;早破水;胎心變化、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會增加孕期B超的次數,對于醫生講是實屬無奈。   因此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。超聲是很好的輔助檢查手段,但過分依賴B超,以B超為準也是不對的。應把B超作為臨床檢查的參考,要以臨床檢查為準。為了寶寶的近期、遠期的健康,非不得已,不做B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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