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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鐵了心的分手,這算不算過分? 問題補充: 他想要孩子,我不想要,他到該結婚的年齡,我沒到。我跟他說分手,他當沒聽到,強調說感覺好就行,但我不想影響他將來的結婚生子,也不想繼續充當他結婚前的過度產品,因此在深入溝通無果后,我已經在疏遠他。現在我想當機立斷、一刀兩斷,主要方式就是人間蒸發,不接電話,不見面。不知道這種方式分手會不會太過分,(友好協商是沒希望了,我也是沒了辦法啊),會不會有失水準? 医师解答: 如果你真的還喜歡他的話,何不給他一個機會,我是個男的,所以我知道男人對待感情是很執著的,我想他是真的喜歡你,要知道愛一個人很難,被別人愛更難!傷害一個普通人,可能對他來講沒什么,但傷害一個愛你的人,那樣的傷是加倍的知道嗎?當然,你若真的不喜歡他,也不必對他手軟,感情不是兒戲,關系到你的一生,可能當時他是很難過,但死了心的他也一定會找到一個更適合他和愛他的人,之后他不也很快樂嗎?痛苦一時,快樂一生,你又哪做錯了呢?這樣說你明白了嗎?你若選擇給他一個機會的話,用心去愛他,這當然要在他值得你愛的前提下,若真的惡了他,那你就應該狠下心來,這也許對你來說不容易做的到,但這樣的做法確確實實是為他好,就當你最后愛他一次吧!如果是我的話,分手之后是不會說什么做不做朋友,因為那都是虛的,沒這必要,要分就分的干干凈凈的。這對誰都有好處的---這都是我的意見,具體的還是要看你自己,你也要知道青春年華一生只有一次,我希望你珍惜它,愛護它,把握它。加油我相信你的選擇的!同時祝福你找到真愛------------一個希望所有人快樂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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